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确保公告内容的实在、精确和完好,不存在虚伪记载、误导性陈说或许严重遗失。
一、出售财物暨相关买卖概述
2021年6月30日,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,会议审议通过了《关于出售财物暨相关买卖的方案》,赞同公司全资子公司申通快递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申通有限”)拟将持有的浙江申通实业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“申通实业”)100%的股权以人民币11,6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郑春美女士;本次出售财物买卖(以下简称“本次买卖”)完结后,申通有限将不再持有申通实业的股权。
受让方郑春美女士系公司董事长陈德军先生的母亲,依照《深圳证券买卖所股票上市规矩》等规则,郑春美女士为公司的相关自然人,本次买卖归于相关买卖。陈德军先生作为公司董事长,归于本次买卖的相关董事,已进行逃避表决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《我国证券报》、《证券日报》、《证券时报》、《上海证券报》及巨潮资讯网(http://www.cninfo.com.cn)上发表的《关于出售财物暨相关买卖的公告》(公告编号:2021-048)。
二、出售财物暨相关买卖的发展状况
自协议签署以来,两边依据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好,活跃实行相关权利义务。2021年7月19日,申通实业已完结股权转让的工商改变挂号,并取得了桐庐县商场监督管理局颁布的新营业执照,本次买卖触及的股权转让现已完结。
三、备检文件
1、《浙江申通实业有限公司营业执照》
特此公告。
申通快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
2021年7月21日
本文来历:证券时报